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3.2.8条规定,樊林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。
经核实,樊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。
公司董事会对樊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。
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2年11月4日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3.2.8条规定,樊林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。
经核实,樊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。
公司董事会对樊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。
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2年11月4日